为解决供应链管理平台国内供应商及分销商就商品售后发生的争议,抖音电商平台拟新增供应链管理平台国内供销售后争议处理规则。
一、概述
1.1 目的及依据
为解决供应链管理平台国内供应商及分销商就商品售后发生的争议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《供应链管理平台(SCM)注册协议》、《供应链管理平台供应商服务协议》、《供应链管理平台分销商服务协议》等协议,特制定本规则。
1.2 适用范围
本规则适用于供应链管理平台内的国内供应商和分销商。
1.3 效力级别
本规则是对“平台规则体系”的有效补充。供应商和分销商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以及平台的各项规则及协议。
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定的行为,本规则已有规定的,适用于本规则。本规则尚无规定的,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。
分销商就与供应商就售后问题争议向平台投诉,平台将根据本规则进行处理。平台其他规则有特别规定的,优先根据特别规定处理。
当供应商因自身系统、管理、人力、仓储等原因出现异常大量维权或舆情事件,且供应商不具备及时处理能力的,为保障买卖双方交易安全,平台可主动介入处理。
二 、基本原则
2.1 定义
售后流程:供应链管理平台售后处理流程为消费者在小店平台发起售后(发起方为消费者,受理方为分销商),会同时触发供应链管理平台生成售后单(发起方为分销商,受理方为供应商);
如果消费者取消了售后, 供应链管理平台的售后单还未处理情况下,同步取消。
争议:指供应商和分销商(二者统称“买卖双方”)在平台产生交易的过程中或交易完成后,分销商与供应商就供货单的履行产生分歧,并申请平台介入处理。
退款:指供货单交易款项退还给分销商,商品由供应商自行和分销商协商处理。
退货退款:指在分销商在将商品退还给供应商之后,供应商退还供货单交易款项给分销商。
2.2 售后申请受理期限
一般情况下,消费者在小店平台发起售后申请,触发供应链管理平台生成供应链售后单,供应商需要进行受理。
有特殊规定的,依照特殊规定:
(1)涉及假冒商品,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90天内提出。
(2)法律法规对““三包”义务有特殊规定的,依照特殊规定。
(3)抖音电商平台规则对商品、类目有特殊规定的,依照品类的特殊规定。
以下几种情形不受受理期限限制:
(1)行政机关认定为假冒或违禁商品的;
(2)分销商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;
(3)供应商承诺或双方另行约定售后服务期限的。
2.3 受理条件
2.3.1 有具体明确的被投诉方;
2.3.2 有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、事实和理由;
2.3.3 提供必要、准确、详实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
2.3.4 为在线交易;
2.3.5 其他平台认为需要具备的条件。
2.4 处理原则
2.4.1 买卖双方应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,如申请平台介入处理,平台将基于普通人的认知,根据该等证据作出纠纷责任的归属认定及纠纷调处的结论。
2.4.2 平台并非专业争议解决机构,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买卖双方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,平台不保证纠纷处理结果符合分销商和(或)供应商的期望;
也不对依据本规则做出的纠纷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,请买卖双方谨慎对待,平台尊重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结果,并优先适用。
2.4.3 处理争议期间,平台有权通过交易纠纷端口、电子邮件、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。
三 、处理流程
四、 售后服务行为要求
4.1 基本售后服务要求
4.1.1 供应商需在后台预留正确的售后收件地址及联系方式(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)。
如供应商未填写或填写的方式无效,导致分销商无法退换货或出现退换货商品无人签收的情况,每出现一次该类行为,累计违规积分A0.5分,单周累计不超过A5分。
4.1.2 供应商收到服务请求,或者平台客服电话进行外呼联系,需要在平台要求时间内处理。如出现超时未处理的情况,每出现一次该类行为,每次累计违规积分A0.5分,每周累计不超过A8分。
4.2已发货情况下的售后服务要求
供应商需要在消费者发起“售后申请”后的7天内进行处理。若供应商超时未处理,系统将会默认供应商同意售后请求。
4.3 同意履行售后服务后的售后服务要求
4.3.3.1 供应商在收到寄回的商品后,应当及时拆包收货。如需退款的,供应商需在收到退货(物流显示“签收”)后的48小时内进行退款操作。
如供应商认为不满足退款条件的,需在收到退货(物流显示“签收”)后的48小时内作出“拒绝”操作或者与分销商沟通,由分销商修改退款金额。 供应商超时未处理的,由系统默认【退款】完成售后流程。
4.3.3.2 供应商履行换货申请时,供应商收到分销商寄回的商品后,如需换货的,供应商需在收到退货(物流显示“签收”)后的48小时内,通过短信或im工具向分销商提供有效物流单号。
如超时未处理,每出现一次该类行为,每次违规累计违规积分A0.5分,每周累计不超过A5分。
4.3.3.3 供应商发货错件、漏件后,自分销商与供应商达成补发协议起,如双方没有其他约定,供应商须在48小时内通过短信或im工具向分销商提供有效物流单号。
如超时未处理,每出现一次该类行为,累计违规积分A0.5分,每周累计不超过A5分。
4.3.3.4 供应商与分销商达成补偿、退赔协议后,如双方没有其他约定,供应商需在24小时执行补偿、退赔条款。
超时未处理或平台要求却无法出具补偿、退赔凭证,累计违规积分A0.5分,每周累计不超过A5分。
4.3.3.5 供应商履行退款售后服务时,不得以运费、服务费、手续费等理由,造成分销商收到的售后商品退款金额少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情况,每出现一次该类行为,累计违规积分A2分,单周累计不超过A6分。
五、其他救济方式
5.1 平台对争议做出处理后,如供应商和(或)分销商对处理有异议的,可向人民法院诉讼或其他司法途径处理。
5.2 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,平台将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,视情形进行通知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相关保证金等处理。
六 附则
6.1 【生效时间】本规则于最新修订生效。
6.2 平台有权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,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。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,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,公示期结束后,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。
若供应商/分销商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,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。
6.3 平台内供应商/分销商的相关行为,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。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